关于开展“2024年度示范监理
项目部”评估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切实提高工程监理行业规范化、科学化服务水平,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、投资效益方面的保障作用,积极推动行业的典型示范效应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协会决定在会员范围内开展“2024年度示范监理项目部”评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协会会员单位承揽的在沪工程监理项目中,在2024年6月底以前正式进场,至2025年评估活动期末仍未竣工的监理项目部。历年已经荣获示范监理项目部的,如符合条件也可继续申报。
二、申报名额
每家企业最多申报5个监理项目部。
三、评估条件
1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、规范标准以及监理合同开展监理服务。
2、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取费。
3、严格执行总监负责制,为业主提供增值服务,受到业主肯定。
4、监理项目部与本企业管理紧密结合,人员团结协作,廉洁自律,素质良好,有较强的团队精神。
5、监理记录完整,资料齐全,归类合理。
6、所监理的项目工程质量合格,未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,且无重大投诉。
7、监理项目部运用专业技术能力、先进管理手段、科学创新模式等方面的做法或成功经验,为业主创造了良好效益。
四、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
请各企业按照评估条件组织报送,申报材料要求准确、详实,重点突出,层次分明,相关说明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
需送交的申报材料:a.纸质版申报材料,按项目为单位一式一份,企业加盖公章,A4幅纸装订成册,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,不符合装订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;b.电子版《申报表》第1、2页(Word格式)发送指定邮箱。最晚于2025年8月25日前报送至协会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本通知及相应表格可至上海建设工程咨询网(www.scca.sh.cn)“协会公告”栏目中下载。
2、申报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评估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3、本次评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迪、赵鑫
电 话:021-63456175转8123、8127
地 址: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B2栋3001室(200083)
邮 箱:liudi@scca.sh.cn
附件:示范监理项目部申报表
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
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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